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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司员工,在12月以前是公司的一名车间负责人,但是在12月6号下午公司突然贴出一份文件免去我的职务,第二天,新任领导早上安排工作,就没有给我安排,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两人轮休,我们就商量工作时间,工作一直都没有停,可是今天公司突然给我一份解聘函,我好郁闷想了解一下,我在公司工作2年8个月平均工资5000元一月,每天工作10小时没有双休日,这种情况可以拿多少赔偿

其他 2011-12-26 22: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一般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依也就是应支付3个月的工资,此工资是指你的月平均工资,而月平均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次你描述得不够详细,如果说你所在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就有可能是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最后建议你带着和公司订立的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 您好,我是重庆夏律师,专业处理劳动工伤案件,诚信专业高效,胜诉率高。公司非法解除合同,应该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另外还有一些赔偿金,建议你方直接和本律师联系迅速处理此事比较好,我们有把握帮助你依法迅速获得赔偿款。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请您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如有疑问,请你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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