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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的快递因为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更换商品并且这个商品还下架了,我原本购买的价格现在也无法买到,,并且这个快递拖了一个月都没有把商品送到商家手里,我已经申请退款了,商家也退给我了,现在商家又来跟我说没有收到我的货物,今天打了12305之后快递人员才联系我说找到了,这两天会寄回商家那边,之前的时候商家通知我无法更换商品的时候我就让快递退回给我这边,快递那边就一直说已经送往商家仓库排队签收中,但是这期间快递一直处于没有找到的状态,快递员就一直跟我说找到了并签收,现在这个快递拖了我一个月还造成淘宝信誉分下降,请问我可以向12305那边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一般赔偿金额是多少呢?

消费者维权 2020-11-30 19: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国家三包法规定中的第四章是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其内容有: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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