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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与妈系再婚,爸婚前子女二人(两岁左右)随其妈改嫁,妈再婚前无子女,婚后过继我做女儿且一直跟随至今.我家有我爸名下房子两处,其中一处为我结婚时爸做为陪嫁给我(口头说的),另外一处,是我婚后出钱购买的我爸单位经济实用房,现在我爸妈相继过世. 我爸生前与其亲生子女无来往,他们之间无养育与赡养的关系存在,在我爸去世后,妈让人多方打听到其女儿来给我爸送行(其子无下落),我爸的档案里也只有我一个子女的记录.我家房产应该按什么比例分配?怎样办理房产过户到我名下?

其他 2008-04-15 14: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这两套房屋产权都你在你爸名下,你属于你爸的遗产 第二,第二套房屋虽然是你出钱购买的,但房屋的产权还是你爸的,你出的钱.只能是你与你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不影响你爸对该房屋的产权 第三,你爸赠予你的房屋,如没有证据证实,,你得不到该房屋,除非其它继承人承认你爸赠予你 第四,你与你爸的其它两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尽管他们多年没有与你爸共同生活,但因其是亲生子女,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他们依法享有继承权
  • 你爸的另外两个子女也有继承权。
  • 你父亲的另外两个孩子也有继承你父亲财产的权利,如果他们放弃继承你才何以办理过户等手续
  • 有点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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