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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姓钱,我于2011年12月30号下午14:00时左右携同儿子(3岁)乘坐超市班车去购物,上车马上落坐,由于中心还没稳,大概2至3分钟后驾驶员处理不当车速过快急刹车,我和孩子都被甩出离座位1米左右,我想赶紧住孩子稳住,只有不到10秒的时间,驾驶员又在红灯处再次急刹车,导致我和孩子跌倒,当时也不知道小孩脚部受伤,下车时也就没有在意,下车以后小孩不肯走了才去超市服务台交涉,他们了解后带小孩去医院拍片检查显示脚背骨折,医生做了治疗打石膏需要一个月才能走路,现在就理赔方面咨询以下:(1)我们没有责任认定,报警没有出警,说车厢里出现事故属于纠纷,需双方协商解决,他们现在口头同意负全责,但没有书面形式,一个月后一次性解决,没有具体证明。(2)就小孩一个月的营养费是否有赔付。(3)我现在没有正式工作做家珍服务,没有相关证明,是否可以要求携相应误工赔偿。(4)一个月的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没有工作证明是否可以相应赔偿。以上情况请求律师给于帮助。

调解 2012-01-03 11: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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