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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前夫离婚了,但是我们有共同的债务,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是一人还一半,可是到现在他都没有还过一毛钱,该怎么办

离婚 2020-12-24 08: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追问】欠款是我名下的,他是要还给我,我在还的
  • 你好,离婚时双方对共同债务的偿还不抵抗债权人,你代为偿还后可以凭离婚协议向对方追偿你代为偿还的款项。
  • 您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的
  • 您好,如您承担了相应债务后,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
    【追问】欠款是我名下的,他要先还给我,我在还
  • 你好,如果因男方不还债务致使你财产损失,你可以之后根据离婚协议向男方主张。你们的协议在你们之间有效力。
    【追问】欠款是我名下的,他要先给还给我,然后我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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