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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3个月,同时入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一个月的工资流水,公司给缴纳了4个月的社保,目前因为生病,11月起向公司请假医治,一直没有上班,11月月底手术,12月出院,忘了开病假证明,紧有住院单及断断续续的看病凭证,目前公司12月未给本人交纳社保,同时8-9月份工资拖欠,是否可以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再就是11-12月份的病假工资是否可以一并要回?然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希望得到律师们的解答,谢谢啦

其他 2022-12-17 2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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