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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10月购房,地产商承诺12月31日交房,结果我直到6月分才拿到钥匙,他们强行收取了我2010年11月---2011年3月的取暖费,今天我半夜11点回到家里,发现地上全是水,找到物业物业做了简单处理,通知明天来修理,我现在家具,地板都浸泡在水里,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样的房子我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2-01-04 14: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实有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如下解决 1、首先可以要求对你的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 2、对于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或如果是主体结构的问题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关损失。 3、建议先协商后诉讼。 4、逾期办理产证可以向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按照银行同期利息计算违约金。 如需详询请电话联系
  •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江苏地区可以致电,其他地区可以邮箱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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