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母亲在事业单位作为编外人员,1957年10月出生(退休时间为2007年10月),从2000年10月至今在该单位上班,期限该单位未曾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现该单位改制统一辞退,但是不给予任何补偿。我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和补缴保险的诉求,但劳动仲裁以过了时效为由不予支持。请问,从法律层面来看,该单位是否需要给予补偿,标准如何?我方需要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仲裁 2021-01-13 21: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