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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我们在老家购买房子,一次付款55000元首付款,签了房屋买卖的合同,由于年底放假约定的过完年办理其他程序,疫情就耽误了,截止到今年现在开发商均没有提示我们办理相关手续和给我们交房通知,前两天我们回老家主动找到开发商办理按揭,因为信用卡太多银行让销卡后在办(期间开发商财务联系我们,说原来的首付款先转款给我们,然后要我们帮忙在转入他们的对公账户,后面退款一直是强调在监管账户,总感觉矛盾)因为长期不回老家没有时间办理这些手续了,所以我们商议退房,开发商先表示一分不退,第二天联系说可以退30%,我们觉得不合理。(销售原本说是10月份交房,后来开发商说合同是12月30日交房,我们问他们要合同,他们以公司规定拒绝给合同,问要合同备案编号也没有发过来,现在都1月21日了,他们说没有逾期交房,如果我们没有回去主动问他们,估计今天都不会联系我们)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希望得到指点。

其他 2021-01-21 16: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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