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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怀孕差两天就八个月突然羊水破了,于6月21日早上六点多送到医院挂了急诊,到了二楼的妇产科进行检查大约过了有四十分钟以后,医生告诉我情况非常紧急必须马上办理住院并进行刨妇产手术,给我开了住院证让我赶快去办住院手续,我去办理的时候由于出门的时候比较紧急没有带医疗本,我想‘反正在医院能没什么事情’我就回家拿了医疗本回来办理好了。大概用了有半个多小时,回到了妇产科,医生给我介绍了情况我就签下了做刨妇产的协议书准备做手术。大约过了有十分种[我在办其他手续的时候]医生给我打电话说情况紧急,我马上来到妇产科,医生告诉我现在刨妇产来不急了子宫口已经全开了并且婴儿的臀位朝下很危险要自己顺产,并说是我回家拿医疗本耽误了时间。人名关天于是我就又签下了顺产的协议书和一份废除刨妇产的协议书。在9:20一个男婴降生,医生说婴儿心率只有二三十,马上进行抢救。十分种之后医生告诉我已经缺氧十分钟如果在抢救活下来也可能是痴呆问我是否继续,我说继续。不一会医生出来告诉我已经不行了。 我觉得医生是以治病就人为先,在紧急的时候家属不在不需要家属的签字先进行手术就人。 我想咨询一下医院有没有责任

其他 2009-06-28 21: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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