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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的试用期填写的是半年,但实际执行的试用期是一年,这样的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我该如何证明自己对试用期是一年?我的工资单和转正申请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其他 2021-04-14 09: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个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据您所述,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 当然违法的,哪有这样的
  • 你好,这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 你好,请问签了几年的合同,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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