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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11年3月份在工作中右手中指末端被切掉,食指也受了伤,10月9号做了伤残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于11月10年工伤保险金的申请结果也批下来了,赔偿金额为16485元,但至今未打到我的个人账户,公司负责人说那笔赔偿金还没有到公司账户,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我想在今年5月份离职,公司负责人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要离职后我自己申请,合理吗?请问我在离职时可以要求两笔钱都有公司一起赔偿给我吗?大概能赔偿多少?我今年10月份才满20周岁,底薪是1400元!请大家回答详细一点,谢谢!!!

其他 2019-06-27 18:2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可以在离职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赔偿,三个一次性的赔偿数额大概在6万元。
  • 不合理,可以在离职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赔偿,三个一次性的赔偿数额大概在6万元。
  • 不合理,可以在离职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赔偿,三个一次性的赔偿数额大概在6万元。
  • 可以在离职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赔偿,三个一次性的赔偿数额大概在六万多元。
  • 新劳动法辞职赔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以上伤残,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什么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相关法律条例  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考虑到此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1、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3、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需要结合年龄,工资,工伤等级进行计算。 主要赔偿项目有: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到10级分别对应是27,25,23,21,18,16,13,11,9,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有需要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 是的,离职后赔偿给你。还有6万左右、
  • 你还有一笔就业补偿没有要求?3个一次性总应该有8万,可以联系律师为你申请劳动仲裁,一并取得赔偿
  • 面谈适宜,
  • 离职,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约4万,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约2万。
  • 不合理,可以在离职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赔偿,三个一次性的赔偿数额大概在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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