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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遗嘱被告,父母两人一起立了遗嘱。另一方可以更改之前的遗嘱内容吗?

其他 2021-02-22 10: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可以对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更改继承人。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能力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4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好!不可以,对方无权处分您母亲份额的遗嘱财产,但是对于您父亲的财产其是有权重新作出遗嘱。
  • 您好,共同遗嘱一方可以更改属于自己的遗产部分,如有纠纷,可以来电详谈
  • 另一方只可以更改自己部分的内容,如果双方没有明确可以不能更改的话。
  • 遗产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一般可能无法改变配偶的遗嘱部分
  • 父亲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主要看其是否具备遗嘱生效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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