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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五年没有给了,我想起诉男方,我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 2021-02-24 10:41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可以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抚养费主要确定的方式是结合当地的生活和数额标准,同时结合双方的生活条件判定的;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好,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起诉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您好。你们当初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具体是如何约定或是判决的?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 您好,原则上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18岁。作为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您可以起诉,主张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这些年没给的抚养费。
  • 这是没有问题的,可以起诉
  • 您好,请问您在哪个城市
  • 需要了解您的详细情况
  • 您好,请问是否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和住址信息?
  • 直接提起诉讼就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你作为法定代理人
  •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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