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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试用期已过一个月未收到书面辞退通知,公司未交社保,未转正,我今日以申通快递的方式给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备注中写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字样,并用手写了解除合同原因,是因为对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1款,快递单号拍照留存,但通知书内容是机打,签名和日期也是机打,这个算数吗

其他 2022-12-14 06: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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