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在一家餐厅工作,没有签订合同。交了300元的押金,说是服装费,后因为说工作时间半年的不发服装。因遭老板娘多次辱骂,实在不得以不干了。后去取工资,一个多月的工资只能拿得半个月的,其说法是:是你自己走的,要扣半个月工资和押金。后叫朋友去说理,劳动法是不得抵押工资和交押金的,老板娘就说:我们这已经脱离了,不和你讲那些,只讲我们餐厅的规定。见说不通只能先走了,后又听闻其辱骂。我想知道能通过什么方法可以拿回工资?押金是否还能取回?

其他 2012-01-19 17: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马鞍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