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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忘记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按月缴纳社保,现在员工提出离职,已在公司工作8个月,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员工提出离职,挽留未果,现在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请问我应该支付吗?

其他 2021-04-25 13: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需要支付的,办理社保合同是谁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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