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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20年5.11号跟朋友合租了一个两居室,租期一年,半年付,第一次交了4200房租+700押金+350中介费,总共5250元,房租是一个月1400我们两人一人一半,后期产生的水电各种费用是平摊,20年11月12日又交了4200半年房租,到今年5月10号到期。但是今年1月24日朋友突然就不满意跟我合租发生口角,强烈要求退租,限时让我搬出去,因为当时签合同是她和房东签的,我没有签,退租房东都没有跟我有任何交流,退了多少房租我并不知情,每天都在咒骂侮辱逼我搬走,无奈下搬走,房租押金都没有给我退。现在这位朋友因为我搬走没清理房租垃圾,卧室门锁坏了搬走前没有修而起诉我,现在法院已受理,我没有签合同,当初给她交房租都是微信转账,因为时间久了没有聊天记录了,只剩下转账记录,能不能证明就是房租,法院已经给了传票,准备应诉,不知道准备什么东西。被强制搬走,我三个多月房租押金都没有给退,她和房东违约,房东给她退的钱一分也没给我,可以反诉吗,他可能觉得房东退的钱少他亏了,再加上房东退租还会扣一部分修理费,她觉得应该是我来承担。是他和房东违约,我是受害者,我损失了几千房租,这种情况怎么做合适。

其他 2021-04-27 08: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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