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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结婚9年了,孩子出生后他有了外遇,第一次原谅了他。可去年又让我发现了,他非但没认错反而越来越暴露他的本性,打我,打我父亲甚至打他自己的父母。打我父亲时派出所也有记录,新年第一天又打了我,我当时也报警了,派出所民警也来了。孩子一直是我父母在抚养的,在我父母这边上学,家庭条件也是我们这边好。现在我想离婚了,不想分他什么家产,他也没家产能让我分,反尔欠了我父母10多万的钱也想赖,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儿子要跟我。请各位律师帮我分析分析。

离婚 2012-02-02 15: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委托律师处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1、父母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抚养权原则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文化程度,父母有无不良嗜好,孩子的性别等等因素做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律师的专业水平对争取抚养权也至关重要! 2、你父母的债权可以有你父母起诉处理。 如需帮助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 合法权益出 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 判实践,提 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 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 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 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 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 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 母抚养。
  • 委托律师处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孩子十岁下,2岁上的话,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来处理,据你所说,孩子归你的可能性比较大。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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