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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时不时电话骚扰我,还上门找我,发消息都带有恐吓、威胁,而且说话好多都是骗人的,说他自己要坐牢了所以工作辞掉了,结果又发消息骚扰我说是我让他丢掉工作的,我可以告他吗?能告他什么呢?

其他 2021-05-24 10: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最好选择报警处理,让公安介入。
  • 你好骚扰的话可以报警 保存证据 录音等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 被他人威胁的,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根据您的提问我的回答如下:可以起诉告他 恐吓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犯罪行为。台湾刑法中妨害自由罪的一种。 情节较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情节严重: 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生活中如果受到了别人的恐吓和威胁,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要是威胁的行为比较严重,对自己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的话,建议最好直接去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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