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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村委会,承租人未到期转让第三人,但装修费用是承租人付的,承租人需要第三人付装修费用,然后第三人再与村委会签合同付租金,合理吗?什么罗计。

房产纠纷 2022-12-09 2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说一下详细情况
  • 承租人的装修费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装修费用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您好!装修费用和租金是两个法律关系。
  • 这个是不合理的,建议您详细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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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诉讼第三人,承租人未到期转让第三人,承租人需要第三人付装修费用,什么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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