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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星期休息一天,那么另外一天算是加班的吗?应该算是双倍吗?

其他 2020-01-14 13:4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要看另外6天的工作时间是多长。另外六天是8小时工作制的,应有一天算加班,如果不能安排调休的,双倍工资。如果另外六天是6.5小时工作制的,合法,且不需要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用。
  • 是的,你说的没错,但是还要看你们单位是否综合工时制,或者有没有给你调休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未按约定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并承担延期支付工资的赔偿。
    用人单位应该要及时支付劳动者在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 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另外六天是8小时工作制的,应有一天算加班,如果不能安排调休的,双倍工资。如果另外六天是6.5小时工作制的,合法,且不需要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用。
  • 是的,你说的没错,但是还要看你们单位是否综合工时制,或者有没有给你调休 委托律师
  • 要看另外6天的工作时间是多长。另外六天是8小时工作制的,应有一天算加班,如果不能安排调休的,双倍工资。如果另外六天是6.5小时工作制的,合法,且不需要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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