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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三十年。承包期内,农转非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但每年都经常回老家务农(种田植树造林)。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届满后,是否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承包期满后,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继续承包。经营权到期前后村集体和相关行政部门都没有组织和老家的所有村民续签承包权。到期后一直经营到政府征地前都没有人说有争议纠纷,如今承包地被政府征到,队里就说有争议,是否合法。

其他 2021-07-01 06: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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