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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工厂的经理4,跟着公司一起成长,帮老板把公司壮大规模从三十多人发展到两百多人。现在我换份工作,于是辞职了,但老板却没给我应得的经济赔偿,还扣了我的部分工资,我该怎么办?我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仲裁可否?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样的材料?

仲裁 2009-07-08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一定的证据
  • 应当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可以进行仲裁。
  • 关于经济补偿金:如果辞职你您本人提出的,提出的理由是因为个人原因而不是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将得不到经济补偿。 关于社保: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申请仲裁请求为您补交社保。 关于劳动合同:如果您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应该自08年2月开始向您支付双倍的工资。 关于扣发工资问题: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扣发理由,您本人没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您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退还扣发的工资。 为支持以上主张,您需要提供有关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你的工资状况的证据、扣发工资的证据等。 如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直接与本律师联系。在今后您的工作生活中,如果有法律方面的困惑随时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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