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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十多年一直在妻子父母家生活,女儿大了在一起生活不便。想用我妻子名分户建设新房(村西头有一块建设用地)。但是区里要我先分户,分户就给我批。公安局分户要双方房产证,我要新建房那有房产证呀!村组都同意分户建房,组员都签字同意了。村里盖章通过。(父母有84平的房子子,大姐结婚户口迁出,我户口不在本村。)请问这种情况能分户和建房吗?是先给批房,还是先分户。

其他 2021-07-02 20: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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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分户时,由申请人向户籍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户立户申请,社区民警进进行入户调查,如果确认申请人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可以分开居住的,社区民警在村居委会证明上签字,派出所内勤凭证明及其他材料办理分户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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