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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不定时工作制。以往是8点半到5点半工作,领导临时安排了早上五点到七点的一项临时任务,我可以拒绝吗?

其他 2021-07-09 0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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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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