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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7年通过A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B公司工作,在2007年/2008年/2010年签订了三次合同,合同期分别为一年/两年/两年,最后一次合同于2012年5月到期。现在B公司要求:合同到期后将本人转为和C派遣公司签约,原有福利待遇不变,合同期为两年。 请问: 本人如果拒绝和C派遣公司签约而要求和A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B公司拒绝的话(B公司和A派遣公司之间有协议,如果到期不续签产生费用的话,B公司负责该费用),是否能够领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否为4.5个月?

其他 2020-03-24 23:20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
  • 1、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没有提赔偿金要求,在上诉时提出,法院没有处理,让劳动者先行仲裁后再审理。这是对的。因为上诉二审只针对一审判决。应该先行仲裁后再审理。
    2、既然法院已裁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退回及发最低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重新申请仲裁这个赔偿金要求,当然应该会获得法律的支持。
  • 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来说是需要进行续签的,不续签的话大家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还可以申请损害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按不低于原合同的待遇条件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即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赔偿金的,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可以要求补偿。
  • 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可以要求支付08年以后的经济补偿金。
  • 可以的。
  • 可以要求补偿。
  • 可以要求补偿。
  •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赔偿金的,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具体可来电咨询
  •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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