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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1984年迁此办学,占用生产队集体耕地。1987年如皋县土管局以补办征地手续发文批复,批准该小学划拨使用该村地段国有土地8.38亩。今年5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知自已权利被侵犯,在60日内就批文申请行政复议。是否符合法定申请期限。

教育 2021-07-17 05: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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