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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因为当时有一个儿子才在82年申请了四间宅基地,建了四间房。大姐在申请宅基地前出嫁,二姐,三妹,四妹均在我结婚前出嫁。我在88年结婚,和父母一起生活在这四间房子里,赡养至今。因为当时已经符合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我没能申请到宅基地。当年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的父亲现已过世并占用我的宅基地20多年,现今我儿子已满20周岁。我想把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到我的名下,可我的母亲不同意,我采取什么办法才能把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到我的名下?

调解 2008-04-20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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