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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立有房产遗嘱,但直至老人故去公证处也未成立,所以此遗嘱未公证。所涉房产由于政府原因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只有老人名头的进户单,现在政府给办产权证却说遗嘱无效,要重新公证继承者,但所须材料和涉及人员过多,无法准备齐全。请问原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如果没有又无法重新公证,那此房产如何继承。

其他 2021-08-02 13: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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