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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经常围着你,吵架和骂脏话,并且常常骂道深夜。是否构成家庭暴力(精神暴力,精神虐待)是否属于精神暴力和精神虐待。有录音为证

离婚 2016-12-21 02:0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家庭伤害行为,轻则可以进行治安处罚,重则构成犯罪。造成轻伤后果的,可按故意伤害罪处罚。经常殴打的,涉嫌构成虐待罪。其中,殴打孕妇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同时受害人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此外,家庭暴力导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 属于家庭暴力
  • 应该算是,可以起诉离婚。
  • 属于精神暴力
  • 如果他的这种行为已经伤害到你们夫妻感情,你可以提出离婚
  • 对于所谓精神暴力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可以作为你要求离婚的证据。 具体情况可与我联系详细解答。
  • 如果该行为是持续性,构成家暴。
  • 应该属于,可以以此为据,起诉离婚。 如需律师进一步帮助,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 可以起诉离婚的。
  • 这个目前不属于家庭暴力范围。
  • 关键不在于是否是家庭暴力,而是这种行为伤害了感情。如果确实没有感情了,可以考虑离婚。 详细情况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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