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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是否一律由国家无偿收回?

开发商违约 2022-12-04 16: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并不是的,根据土地审批的使用性质不同,届满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此时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
    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对于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也一并无偿归国家所有。
  • 你好,具体实施细则还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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