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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现公司做了六年,因前5月-8月生病住院4个月,现公司要与我解除合同,请问该怎么补偿?

其他 2014-05-05 14:2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本人在现公司做了六年,现公司因改制要与我解除合同,请问该怎么补偿?
  • 如属违法解除,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需看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员工生病的,可享受病假待遇,在治疗期限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治疗完毕后,只有在劳动者不能继续胜任原岗位工作,且经过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情况下,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处理;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的,合同未到期前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 一年补一个月,不足半年不半个月,协商就好了,仲裁是最后途经
  • 可以提出仲裁,单位违法。
  • 你好,公司应该支付补偿金,按一年补一个月结算。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 具体可电话联系。
  • 如属违法解除,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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