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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因生理缺陷与我常年分居,我要离婚,我可否要精神赔偿?男方不承认有生理缺陷,也不去医院治疗,我该如何举证? 2他的工资卡在他手中,我如何举证?他月收入2000多元,孩子一直跟我住,他很少往家里交钱,诉讼中可要多少抚养费? 3婚前他有住房,我们结婚8年,可否算作共同财产? 4若协议离婚,他不交抚养费,我可另行起诉吗?

调解 2009-07-13 17: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求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可举证长期没有过夫妻生活
  • 1、你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2、抚养费是其固定工资的20%--30%。 3、婚前个人住房不因结婚年限而改变性质,因此还是他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4、协议离婚后他不交抚养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1、离婚没有精神赔偿;2、生理缺陷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3、月收入可以提请法院调取证据;4、共同财产是从婚后开始,婚前财产无论经过多少年都不会成为共同财产;5、如果孩子判你,扶养费可以在离婚时候一并提出。
  • 你们办了结婚证没有。如果办了要离婚,可以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如果未办结婚证可以协调自行分开。抚养费是固定工资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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