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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入职工厂,应聘公司销售,底薪3500,9月11号和公司老板协商好离职,10月5日发放工资,老板10月5日以亏本为由不发放工资,告知我未提前一个月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公司老板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希望按照法律索求赔偿。现在不在工厂当地。在外省

讨薪 2022-12-03 09: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未签合同后辞职而老板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局给予其警告与处罚,并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要求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或者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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