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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前夫通过调解于08年离婚,调解书中一套在广州的房子归女方所有,该房子尚欠银行按揭贷款由男主于调解书之日起三年内还清,若未还清,则男方应支付女方30万,但现在三年已经过,男方未能还清所有按揭,且多次通过法院找男方执行调解协议,男方一直不配合此事,请问该如何执行上述条款?是否可申请法院冻结男方公司的银行帐号? 2.男方原籍的开发区有一套楼房,其中第二层归女儿所有,属于女儿所有的楼层在女儿18周岁前由女方及女儿共同占有、使用和管理 其余楼层归男方所有。请问女方是否有权将楼房的第二层出售? 如果上述1不能执行,可否向法院申请拍卖男方原籍开发区的楼房(共五层)或有什么其他方法执行上述调解协议?

离婚 2012-02-27 1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如果有需要帮助的话,可以来电话联系。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调解书,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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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离婚律师答疑】 1、你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男方的任何财产,包括你所指的财产。 2、执行男方财产,在于查找男方财产,同时申请法院保全。 3、你女儿的财产一般不能处理,除非是为了女方的利益。 不明之处,欢迎电话或QQ咨询【个人资料中有,点击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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