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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赴石门实验小学应聘初中语文教师,经面试通过,校方要求签订一份临时协议书(非劳动合同),其中包含收取培训、校服3000元,当时承诺此费用将于9月退还。7月11日到达学校后才突然得知学校将我安排到小学语文的岗位,这与我应聘的初中语文岗位不符,在面试过程中校方没有向我说明学校会有调岗可能,并且从1月至7月期间,校方无任何人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我被临时调岗。当日,我就此事与校方沟通多次无果,我便明确表示因岗位不符,将无意向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校方退还收取的培训、校服费用3000元。  但是校方不退。

调岗降职降薪 2021-10-08 19: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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