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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有个朋友,他和我爸爸一起做工作,因为他是掌管工资的,所以我爸爸的一部分工资在他的那个朋友的身上,而那个朋友那没有给他还,并且很私自花了他拖欠的工资一共有两千块钱然后未经本人允许,他私自花了已经拖欠了三年了所以这算不算侵犯人身财产、

讨薪 2022-12-02 18: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行为人有欠工人工资的行为,数额达到2万元,且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属于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余情况不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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