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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营权到期,公司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把员工和资产移交给接管单位,有的员工不愿意被接管,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得到经济补偿金。选择原公司,接受待岗。待岗一年后,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支付,是按待岗期间的工资计算,还是按照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10-23 1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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