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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拟将坐落于西安市xxxx小区内xx号楼xxx室室内部分(不含钢琴房)转租于乙方,甲乙双方均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金每月¥1300.00元(壹仟叁佰元整),年付形式,从2011年10月15日起算,签订壹年合同,至2012年10月14日截止,如果双方合作愉快,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出租部分中含房屋室内装修,3P海信变频空调一台,饮水机一台,柜子两个的免费使用权。 四、租赁期间内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每季度按时缴费,并保留好缴费收据,如果延误缴纳,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2011年10月10日乙方一次性付甲方半年房租,即7800元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因双方协商可以不交押金,故下半年房租需提前一月由乙方交于甲方,即2012年3月15日乙方给甲方交余下半年房租7800元整。 六、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房屋使用权。如果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继续续租,乙方需要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不告知行为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两个月房租。

其他 2012-03-05 15: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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