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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给开发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婚后两人共同公积金还款,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 2021-11-15 22: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被视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您至少可以就房产婚后增值以及共同还贷部分主张分割,如果保存了付首付款时的相应银行流水与购房合同,可以主张按照对房产的贡献比例分割。【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大多数法院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内容为准,即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放弃写名字的一方应当清楚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对没有写名字一方的实际出资,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要么作为双方的借款处理,要么作为应当返还的不当得利处理
  • 你好,根据提供的信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根据双方支付款项的比例分割房屋份额。
  • 这个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办理过类似的很多案件
  • 通常房产可以均分的;结合具体房款情况
  • 你好,具体要看双方首付出资比例。
  • 你好,这个我们可以聊一下具体情况
  • 她是按照婚前,如果是双方共同支付的,这种是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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