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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是三年前修好的,地基是外婆给妈妈的,小姨出钱修房子的,房子修好后两家人住一栋房,房子修好了,可是房产证却还没有。去年妈妈去世了,妈妈火化当天外婆就告诉继父如果他要找伴侣,就趁妈妈还没火化下葬前先出门去,出门之后他就跟妈妈断绝关系了,以后他也不可以回到家里面来住,不然他就给妈妈守节三年,满三年后他才可以再找,随便他选哪一种,当时他说他要守妈妈三年,三年后才会再找,可是妈妈才走了几个月他就找了一个女人回来,现在外婆说,既然他不遵守约定,那么外婆就把地基收回来,把他赶出去。请问: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地基还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外婆可不可以把地基收回?继父还有没有继承权?

其他 2012-03-07 21: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外婆可以把地基要回。
  • 你好,可以 ,建议你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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