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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相关细节咨询

劳动仲裁 2021-11-25 16:2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电询,详述案情,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劳动仲裁时效有争议起一年内
  • 您好,您是要仲裁单位什么事情呢
  • 您好可就仲裁请求进行咨询处理
  • 您和单位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什么情况呢?
  • 在实践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进行劳动仲裁开庭审理。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1)当事人陈述。(第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第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第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第5)宣读勘验笔录。
  • 你想咨询劳动仲裁补偿还是赔偿问题?
  • 大概有什么问题可以说一下。
  • 你好,你说的案情太简单,无法给你提供法律意见,关键看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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