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7.5号入职这家公司至今,与公司只签了一个《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还标明了试用期合格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在7.5—11月底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依法缴纳社保,也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请问签订的《试用期员工》劳动合离职后,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怎么要求企业补缴我在职期间的社保呢

社会保险 2021-11-30 08: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