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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 男方给了十万彩礼 结婚一年后 离婚 要退还吗

彩礼 2021-12-29 22:1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二、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 您好,原则上是不需要退还的,除非你们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过,或者这笔彩礼不返还的话会导致给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双方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一年之久,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 通常婚龄超2年的无需退还;2年内需返还一半左右
  • 你好 办了结婚证吗,还有其他财产需要分割吗L
  • 你好,有没有登记结婚呢?
  • 你好,是可以不用退还K
  • 这个是有条件的,要看实际情况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彩礼退还是以过错方式为原则 退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经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是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共同生活过,领了证对方也没有因此而经济困难的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
  • 你好,要根据你们婚姻的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结婚时间短,彩礼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按比例返还。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彩礼不能在全额要求返还。彩礼返还金额对方能协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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