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目前准备休产假,但是公司只想给我最低薪资(2200),我是2020年2月份入职(当时疫情2月~3月在家办公),4月开始正式回归岗位,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是11000(税前),刚入职前几个月是按照合同工资来发的,转正后两三个月开始,公司跟员工说经济困难,需要共渡难关,全员工资打5折(需在承诺书上签字)度过困难的三个月,利用这三个月来拉投资,三个月后没有融资成功,公司并没有恢复正常工资,而是全员工资打7折(未在承诺书上签字),并称拉到投资会给我们这些留下来的员工恢复正常薪资,且会把之前欠的工资补偿回来,一直持续到2021年4月,在2021年5月怀孕后,由于孕反应严重,大概6月开始在家办公,公司说在家办公工资打5折,我同意了,直到在家办公到现在,本人2022年1月1日正式休产假,但公司说只能给我2200的基本工资,想咨询下,如果按照正常的产假工资计算,我的产假工资应该是按照2021年度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来发放,还是按照我的劳动合同工资11000来发放?主要是此前在公司办公已经打了7折,在家办公是打5折,这个产假工资应该是按7折发?还是5折发?还是合同工资11000发?
劳动纠纷
2021-12-23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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