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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0年3月19日向融创房产集团购买融创璟园房产一套,合同约定2021年10月31日前交房,现在延期交付至2022年1月1日前交房。负责人以疫情政府停工令为借口,拒绝支付延期赔付。但我购买房产是在疫情以后,疫情停工令影响很小。想告他,获得合理赔偿

开发商违约 2022-01-24 14: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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