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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1年10月2日在**工程有限公司做消防安装工作,同年11月23日派往**府**街**花园对面工地负责消防安装工作,12月23日工地需要一批消防器材(工地算点工不包材料,材料有工地老板自己买)本人列了一张器材单交给工地老板自己买(器材店由本人介绍)。**的工头怕这批器材有问题并扣押本人4000元做这批器材的承诺金,承诺金已移交工地老板。说好这批器材调试好正常运转就把工钱和承诺金一起结给本人(工钱360元一天共7天2520元)现在工程已做完这批器材已正常运转,工地老板不肯把工钱和承诺金结给本人。现在咨询律师本人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自己的工钱。

调解 2012-03-16 14: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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