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0年6月通知收房,但有咨询过市政府,市政府回复未达到收房条件,直到2021年12月才达到收房条件,那我需要补交2020年的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25 0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新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其进入小区管理之日后的全部物业费,对于之前产生的物业费无权要求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