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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比较复杂,上下班工伤认定有效吗?就是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有没有法律根源?急需法律上的支持,谢谢!

其他 2009-07-21 10: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上下班工伤认定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有做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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